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
 关于做好区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和“一证通办”事项数据共享改造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 区直属各单位:

为加快落实全省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和“一证通办”事项数据共享改造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全省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和“一证通办”事项数据共享改造工作的通知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快全省政务事项数据共享改造工作(单位名单见附件1)

(一)做好事项数据共享改造。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和“一证通办”事项的数据共享,要依托省市两级共享平台实现。省里统一归集的人口、法人、证照等数据共享,原则上通过调用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的接口实现。各单位应分别于11月底前、12月底前完成“一证通办”事项和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数据共享改造。数据共享改造分为内部共享改造和外部共享改造,均需参照《浙江省“最多跑一次”数据共享工作手册》进行,改造要求如下:

1.内部数据共享改造要求。各单位要通过开发数据共享接口、排定系统改造计划、获取共享接口编码、完成接口测试并上报共享日志,实现内部数据共享改造。

2.外部数据共享改造要求。各单位应先与区政府共享子平台对接后,再根据共享调用日志上报规范,通过各共享子平台实现共享调用日志上报,完成外部数据共享改造。

(二)数据共享改造验收。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和“一证通办”事项完成数据共享改造后,需逐项提交验收,验收流程及标准详见附件2。对于提交后未通过验收的情况,需根据省数据管理中心的验收反馈意见,进行整改后再提交验收申请,直至最终验收通过。

(三)做好信息系统与办事事项匹配确认工作。信息系统与办事事项匹配确认遵循“谁建设系统、谁负责对接”的原则。系统和数据权限在国家部委的,由对口省级单位负责填报事项与系统关联信息;全省统建系统由省级部门统一确认事项与系统匹配关系;省市县分级建设系统由各级建设单位填写系统名称、所在层级、匹配对应事项等相关信息;同时存在统建系统和分级建设系统的,先由省级部门填报系统和事项关联情况,再由分级建设单位通过“普查”系统确认本级事项与系统对应关系。

各单位应于9月20日前,登录“普查”系统,选择“市县事项工作进度填报”菜单,使用“系统对接情况填报”功能完成确认。其中对于统建系统和分级建设系统同时存在的事项,如果省级部门已填报过系统,各单位要根据本级实际情况,确认核实省级单位的填报信息,做好事项关联;如果系统还未填报,各单位需按照要求完成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后,再进行关联确认。

二、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普查(单位为全区各单位)

为做好市县政务信息系统与办事事项匹配确认工作,同步开展区级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工作。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前在浙江省公共数据工作平台“普查”系统中填报本单位已建或在建的政务信息系统,同时书面填写《市县政务信息系统情况表》(附件3)电子稿通过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至区府办----区电子政务办。

未明事宜,可与区电子政务办联系,联系人:陈平,联系电话:63700609。


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8年9月18日


来源:【临安新闻网】   作者:   信息发布:孙键韵   添加日期:2019-04-30   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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